2.我院需要调剂的专业如下:
①工学类专业:制冷及低温工程及有关专业(热能、暖通等)
发酵工程、食品科学及有关专业(生物、食品等)
②管理类、经济类、法学类专业(参看我院招生简章)
3.调出考生的办理
①达到国家A类复试基本需要我院不可以录取的、未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需要,但达到B类或C类需要的,考生可以联系相应区域的招生单位;②考生联系的招生单位赞同接收的,需向我院发调档函(可传真);③我院负责将调出考生的考试报名档案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接收单位。
4.调入的程序和需要:
①为便于对比审察,请符合国家复试基本需要的考生下载或到我院研招办领取统一的《调剂录取申请表》,我院将认真对待每位考生的申请,请考生逐项填写申请表;②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;③申请表寄、送我院研招办,因为工作量大不同意传真和邮件;④准予参加复试的考生,我院将调剂函(调档函),传真至第一志愿单位,同时公告考生与第一志愿单位联系,考生需要第一志愿单位寄出档案;⑤第一志愿单位(或考生)将考试报名档案寄至我院研招办。通信地址为:
邮编:300134
地址:天津商学院研招办
5.其他说明:
①工学类专业招生均为国家计划研究生(公费)。
②管理类、经济类、法学类专业调剂生均为国家招生规模内自筹生,录取前需与我院签定协议,按协议收取部分培养成本(共15000元)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有关证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。
③各专业暂实行等额复试。
④以考试报名档案寄到我院为准,请我院赞同调剂的考生需要第一志愿单位尽快寄出档案。